无声胜有声!

马小飞 • 2009-11-28 03:11:57 •见闻 • 阅读 6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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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顶 2009-11-27 21:02:

没有封IP地址,请注意,不宜将不属于论坛讨论的题目,发在论坛讨论,是因多次交流无效,严重违规操作,滥用管理权利,不听取劝阻,不服从管理规定,执意坚持错误,不再合适担任论坛管理,予以撤销管理职务。
如果有疑问,可以交流。望按照管理规定办事哦。

M.xiaofei 2009-11-27 21:03:

你认为这个是在闹事么?

只是给个合理的解释而已,我们都是版主,都是为论坛和大家服务的服务者,难道我们希望论坛乌烟瘴气的么?

光明顶 2009-11-27 21:05:

不发帖讨论,是原则,关于他们的问题是必须要作出处理的,可以告诉你原因。

光明顶 2009-11-27 21:09:

可以发一个光明顶给他们的对话:

光明顶 2009-11-27 19:44

任何人在论坛上只要不违规,都是可以畅通无阻,版主无理由删帖属于严重违规操作,希望认识到此话:“他要在珠海发帖还要删!”这种任人唯亲的管理思维是有害的,也是不允许再发生的。

M.xiaofei 2009-11-27 21:28:

违规? 高佬那个帖子我看过了,珠海版主都是比较直的人,咱们都是男人,你也可以理解到,他们做的只是代表了珠海地主的思想,版主本身就是为地主服务的,当所有人都反对的时候,我想,你也可以理解会是什么结果...
珠海版的地主们一直以来都是比较热衷于互助游的,蜜爸和老二一直以来所做的工作你们都看得见的,你们这样处理问题的结果我想无非就是又失去一大部分热爱互助游的地主朋友,其他还能有什么呢?
所谓忠言逆耳,我知道我再发帖的结果是我和蜜爸结果一样的被封杀,但你们处理事情的水准确实不够!
高佬在广东版发的那么多帖子不还是被你们一窝端了,你们有没有去尊重过他? 封杀高佬2828以及众多众多的地主的IP的时候你们有没有给人家一个解释呢?

光明顶 2009-11-27 21:32:

作为管理人员可以说这样的话吗:“他要在珠海发帖还要删!”难道是根据个人的喜好来管理板块的吗?
  “珠海就是不欢迎他。”何出此言?谁可以代表珠海?每个人只能够代表自己,在论坛上人人是平等的!违反管理规定的操作,是不允许的!
  相信光明顶对于管理人员问题是较认真的,不可能随意作出处理,如果谁违背了互助游群体的利益,无论是谁,都不再合适参与管理了,我们要保护全体互助游人们的利益,决不会放任姑息,在管理中任人唯亲,结小团体攻击他人,论资排辈居功自傲,打击讥笑排挤新人等现象,以及一切损害互助游群体利益的行为者,将不再继任管理职务

M.xiaofei 2009-11-27 21:50:

你说的很在理,我很赞成你的说法!
不过也得因人而异,对于高佬2828我还是上面发的被你们屏蔽的那句话:我不了解事实,没有发言权! 他是一个个体,珠海地主是一个整体,一个整体反感一个人,你不觉得这个人该找找自己的原因么?

我还从没有见过像珠海版地主那么团结一致的,这是非常好的,我想光明顶也不想同城地主之间整天闹来闹去吧? 如果把团结当做非法小团体,那我就啥也不说啦!
有人让我不要说话了,怕你们封杀了我,我觉得如果因为我这些话语就遭到封杀的话,我死得其所!

光明顶 2009-11-27 21:56:

不急,可以慢慢地理解,希望一如既往坚持为大家服务,仔细分析一下,就不难看出,当前论坛管理人员中的弊病,是否要排除一切歪风邪气?论坛才可以真正地成为大家的平台。希望不再发表评论管理人员的帖子,一切对于人的评论都是有害的,要说明白必然会引起大家的关注,转移了论坛的视线,引起争论。
光明顶没有理由排斥能够热心为大家服务的任何一个人,只是唯恐太少,提高管理团队人员的素质,也是摆在面前的重要任务。对吗?多参与协助把论坛风气搞好!

M.xiaofei 2009-11-27 22:06:

最后一句话:这样的管理方式只会迷失了互助游社区,你们不懂得沟通,不懂得怎样尊重他人!

以后我自己玩自己的了,一般不会参与评论和发表言论了!

光明顶 2009-11-27 23:03:

经沟通坚持错误,光明顶是取消管理权限,不是封杀,可以继续玩,但是,不可以做管理了,任人唯亲的必然后果是导致,大部分人无法自如交流,此话:“他要在珠海发帖还要删!”就说明了,把持版块的思维,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的思维,能够管理好论坛吗?只要认识到错误,可以重新再来,大言不愧地说代表珠海,怎么可以呢?而且删除帖子也不给发帖人告知原因,光明顶因为版主的错误操作,向发帖者作了检讨,没有说明理由就删除任何帖子都是十分错误的做法。而且被删除的帖子经检查,无违规之处。
只有把论坛的风气搞好,管理正常,才是众望所归。

M.xiaofei 2009-11-27 23:18:

你认为蜜爸是不理智的人么?你认识蜜爸么? 你认为蜜爸代表不了珠海广大地主的声音么?
你认为为人处世你比蜜爸更有水平么?你认为你的所作所为比你取消的那些版主和管理员还有水平么? 你敢面对事实让众多的地主去评论谁是谁非么? 凡事都要讲究以理服人!

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的思维只适合你!
你不懂得经营,你不懂得尊重他人!
你不看看现在还有几个人给你意见呢? 危机啊.........哥哥

光明顶 2009-11-27 23:25:

只有按照论坛的管理规定管理,才是硬道理,只有解决抵制歪风邪气,才有互助游整体人群的自由交流,才能够维护大众的利益,希望服从统一管理,不再做讨论。

光明顶 2009-11-27 23:34:

警告!已经通知不发帖讨论,还明知故犯?

M.xiaofei 2009-11-27 23:37:

哎,算了,睡觉吧! 没啥意思了!

光明顶 2009-11-27 23:42:

请不犯错误!任何损害互助游大众利益的言行,不允许发生,服从管理规定是每个管理人员必须遵守的原则。

M.xiaofei 2009-11-27 23:48:

  放心吧,我们都是小人物,起不了风浪的,论坛失去我们不会受到任何损失的.....真的,我不骗你的!

现在不早了,你也困了吧,早点休息吧,这里都是玩玩,不用太认真!

光明顶 2009-11-28 00:00:

管理是认真的事务性工作,希望善待,论坛要保证大众的利益,论坛才可以正常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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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 (0)
马小飞站长

发表回复

评论列表(33条)

哎,真是无可救药!
回复 · 2009-11-28 11:17:39
其实我们什么都不需要,更多的是需要一份尊重!
回复 · 2009-11-28 14:26:15
我被封的经过(前后不到一小时) 珠海-蜜爸 2009-11-27 21:16:53 回复 转载到


  • <?xml:namespace prefix = st1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smarttags" />2009年11月27日,光明顶发短信问我为什么要删茂名地主高佬2828在我们珠海版发的帖,下面是我们的对话<?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 2009-11-27
  • <?xml:namespace prefix = v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vml" />


蜜爸 2009-11-27 16:37


1、应珠海地主要求。
2、不愿在珠海版引风波。
3、你们不觉得那个发帖的人变态吗?


转发





蜜爸 2009-11-27 16:39


补充,该帖经你们删除部分内容后已经看不出是非。


转发





光明顶 2009-11-27 19:08


您好!上述理由不能够成立。
被删除的原帖并不违规,现已引起发帖者异议,是您的跟帖提出对人的评论,从26楼开始出现的争论,希望认识到今后千万不能无明确的理由删除任何帖子,删除任何帖子也不可以不给发帖者一个明确的告知。更不能够因为是什么人发的帖子而受到歧视,在管理中不作对于任何人的评论,至于提出此人是否变态?是好人还是坏人?论坛管理人员无权评论与没有必要判定,只作帖子的审核有否违规,做好版块的管理。
在管理中希望认真按照:
各级版主日常管理要点 (实施公告)
http://www.huzhuyou.com/bbs/thread-152556-1-1.html





蜜爸 2009-11-27 19:23


珠海就是不欢迎他。不同意你们的观点。





蜜爸 2009-11-27 19:24


他要在珠海发帖还要删!





光明顶 2009-11-27 19:25


他?为什么?





蜜爸 2009-11-27 19:27


我不想说,你们看他的帖就知道。污染环境!






光明顶 2009-11-27 19:30   


“珠海就是不欢迎他。不同意你们的观点。”?何出此言?谁可以代表珠海?每个人只能够代表自己,在论坛上人人是平等的!违反管理规定的操作,是不允许的!希望注意!







蜜爸 2009-11-27 19:38   


我就是这么说!代表珠海活跃地主观点。对他这种人你们不要维护了,会影响互助游健康发展的。希望注意!



  • 光明顶 2009-11-27 19:44   


任何人在论坛上只要不违规,都是可以畅通无阻,版主无理由删帖属于严重违规操作,希望认识到此话:“他要在珠海发帖还要删!”这种任人唯亲的管理思维是有害的,也是不允许再发生的。



  • 蜜爸 2009-11-27 19:47   


我知道该怎么做。

回复 · 2009-11-28 14:56:19
我被封的经过(前后不到一小时) 下集 珠海-蜜爸 2009-11-27 21:20:42 回复 转载到

因为字数限制,发个下集



蜜爸 2009-11-27 19:23<?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珠海就是不欢迎他。不同意你们的观点。



  • <?xml:namespace prefix = v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vml" />


蜜爸 2009-11-27 19:24


他要在珠海发帖还要删!





光明顶 2009-11-27 19:25


他?为什么?





蜜爸 2009-11-27 19:27


我不想说,你们看他的帖就知道。污染环境!






光明顶 2009-11-27 19:30   


“珠海就是不欢迎他。不同意你们的观点。”?何出此言?谁可以代表珠海?每个人只能够代表自己,在论坛上人人是平等的!违反管理规定的操作,是不允许的!希望注意!







蜜爸 2009-11-27 19:38   


我就是这么说!代表珠海活跃地主观点。对他这种人你们不要维护了,会影响互助游健康发展的。希望注意!



  • 光明顶 2009-11-27 19:44   


任何人在论坛上只要不违规,都是可以畅通无阻,版主无理由删帖属于严重违规操作,希望认识到此话:“他要在珠海发帖还要删!”这种任人唯亲的管理思维是有害的,也是不允许再发生的。



  • 蜜爸 2009-11-27 19:47   


我知道该怎么做。



  • 蜜爸 2009-11-27 19:51   


你们没有做基本调查,不知道她帖子里严重违规的地方,轻率地乱下结论。这是很不认真的表现。我什么也不想说了。我们不再讨论了,可以吗,影响我的心情!珠海的事我还是听大多数地主的意见。不再就此问题回帖,请谅!



  • 光明顶 2009-11-27 19:55   


向发帖者说明原因,赔礼道歉为妥,光明顶已经代替你们向发帖者道歉,对于:“他要在珠海发帖还要删!”话作出深刻的检讨,认识到错在哪里?发光明顶。


就这样,我没有继续回复光明顶,接着就在论坛里看到光明顶发的新帖:管理人员更新轮换机制 纲要。我知道此贴是针对我的。刚想回帖,就发现被封了。

回复 · 2009-11-28 14:57:42
看得不是很明白,高佬发的是啥贴?
回复 · 2009-11-28 15:00:51
真要活在他们的阴影之一吗?
回复 · 2009-11-28 15:36:05
他们是疯了,把珠海的版主都撤了.
回复 · 2009-11-28 16:07:24
就这样,我没有继续回复光明顶,接着就在论坛里看到光明顶发的新帖:管理人员更新轮换机制 纲要。我知道此贴是针对我的。刚想回帖,就发现被封了。整个过程前后不到一小时。我被黑后,去珠海QQ群,才知道珠海版主老二也被黑了。
有个人在珠海版发帖,内容中有夜总会不雅照,我给删了,光明顶让我给那个人道歉,我不干,就被黑了

他们早对我耿耿于怀了,9月份我在广东版看到那个叫大痴的发个帖,观点不对,就发了个题目叫:"与大痴商榷"的帖在广东版,他们马上给我删了,后来我才知道,大痴是仲一的爹。就此惹下祸根。

为了一个茂名的高佬2828,黑掉两个版主,他们真是疯了
回复 · 2009-11-28 16:09:13
这样的事情不是第一次了,前段时间辽宁地主辛彝刚刚被和谐掉,让辽宁那帮地主寒心那......


出力不讨好
回复 · 2009-11-28 16:11:57
论坛一直都是和协社会……
回复 · 2009-11-28 16:45:02
我也来发一些截图,大家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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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 2009-11-29 00:3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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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 2009-11-29 01:03:33
光明顶发帖:关于蜜爸、老二取消管理权限的说明 关于蜜爸、老二取消管理权限的说明老二, 权限, 管理

由于蜜爸的帖子引起了不必要的讨论,为此作一个说明。

对于取消二位版主论坛管理权限的原因是:
    由于二位版主根据个人关系亲疏来判别,删除了并不违规的帖子,又不告知发帖者被删除的理由,属严重违规操作,经沟劝阻达近20次,依旧坚持错误,已经不合适操作管理事务,可以继续保留在论坛通行,但是,必须取消管理权限,以免造成更多危害。

   在沟通中二位版主认为发帖人不受欢迎而代表珠海不允许发帖,是错误的,任何人都有自己的朋友圈子,每个人都是自由和平等的,没有必要到达一个城市非要与版主联系的道理,发帖只要没有违规的内容,在任何板块都是可以通行无阻的。

   二位版主不是以帖子的内容,而是以人的亲疏来划分管理标准的思维,必然后果是导致所属板块被少数人把持的现象,引用答复光明顶时的原话:“他要在珠海发帖 还要删!”、 “珠海就是不欢迎他。”说明了任人唯亲的管理思维,是不能够做管理工作的,产生的恶果会非常严重。
      

   二位版主在当事人原帖中用极不妥的语言回复,是直接引起争论的起因,在争论发生后光明顶给予二位版主的意见:

光明顶 2009-11-27 19:12

您好!上述理由不能够成立。
  被删除的原帖并不违规,现已引起发帖者异议,是从26楼是跟帖提出对人的评论,开始出现的争论,希望认识到今后千万不能无明确的理由删除任何帖子,删除任何帖子也不可以不给发帖者一个明确的告知。更不能够因为是什么人发的帖子而受到歧视,在管理中不作对于任何人的评论,至于提出让大家评论是论坛的内容吗?管理人员无权评论与没有必要判定,只作帖子的审核有否违规,做好版块的管理。

   
   此后,与二位版主进行了长时间的沟通,但是,拒绝认识错误,为此,光明顶作出取消管理权限,告知原文:

光明顶 2009-11-27 20:40

您好!
  因经沟通无效,严重违规操作,滥用管理权限,不听取劝阻,不服从管理规定,执意坚持错误,不再合适担任论坛管理,为不影响论坛的正常管理秩序,予以撤销管理职务。希望多学习理解提高认识。感谢前阶段辛苦地为大家作出的服务!
如有好的建议请告知,再次谢谢您的支持和理解!也欢迎您再次申请本人愿意担任的管理职务。





   

光明顶接到投诉后,在处理过程中,审核了原帖,并无违规之处,为此,对于被无辜删除帖子者,也表示了歉意,原文:

光明顶 2009-11-27 19:25

感谢对于互助游论坛的热情!
对于《2009-11-21 珠海与【大锅】吃火锅》帖子,由于跟帖中已引起争议,为防止对立面扩大化,被版主删除,在操作中未向您说明理由,已经被光明顶严肃批评。
希望继续努力,个人的信誉要靠自己赢得哦!





    相信光明顶对于管理人员问题是较认真的,不可能随意作出处理,如果谁违背了互助游群体的利益,无论是谁,都不再合适参与管理了,我们要保护全体互助游人们的利益,决不会放任姑息,在管理中任人唯亲,结小团体攻击他人,论资排辈居功自傲,打击讥笑排挤新人等现象,以及一切损害互助游群体利益的行为者,将不再继任管理职务。

    同时希望理解,对于管理人员的调整,不发帖讨论,不是论坛讨论的内容。有疑问可以发光明顶短信,为保护被评论人的个人名誉,不作易产生大范围对个人评论的内容。此贴也仅是针对刚才蜜爸帖子言论已经引发疑问作的说明,不必跟帖,不作讨论,按照论坛的管理规定执行。
   只有把论坛的风气搞好,管理正常,才是众望所归。


   如果继续坚持错误,继而仍不听取劝阻,仍然发帖引发不必要的讨论,严重干扰论坛的主题,属故意扰乱论坛正常秩序,将实行必要管理措施。

  论坛管理决不会容忍妨碍大众利益的任何行为,严格按照管理规定执行。





珠海地主 秋桐发表于 1 小时前 | 只看该作者


珠海的版主应该知道什么内容的贴子该在珠海发行。什么内容的贴子不该在珠海版倡狂!对于某些人胡乱在珠海版发一些不健康的内容!如果蜜爸没有及时处理!到时候,你光明顶,会不会又说蜜爸怎么都不维护珠海版的名誉呢!

帖内回复


光明顶 在 1 小时前 说:


希望不再发表评论!

光明顶 在 1 小时前 说:


经审核,原帖无违规内容,不可以以含糊的“不健康”来表达,希望不再发表评论!





标准的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回复 · 2009-11-29 10:11:01
发表于 4 秒前 | 只看该作者


这个帖子应该置顶给大家看看,也算是给大家一个交待!

蜜爸是广东版的超级省版,现在下来了,应该让大家知道下吧?





看看他有什么反应先!
回复 · 2009-11-29 10:48:18
发表于 4 秒前 | 只看该作者


这个帖子应该置顶给大家看看,也算是给大家一个交待!

蜜爸是广东版的超级省版,现在下来了,应该让大家知道下吧?





看看他有什么反应先!
回复 · 2009-11-29 10:48:18
love1806 发表于 4 秒前 | 只看该作者


这个帖子应该置顶给大家看看,也算是给大家一个交待!

蜜爸是广东版的超级省版,现在下来了,应该让大家知道下吧?





看看他有什么反应先!
回复 · 2009-11-29 10:48:18
坚持到底 发表于 4 分钟前 | 只看该作者


坚决同意楼上意见,我相信蜜爸和老二也是为了维护网站才去删帖的,为了网站,为了互助游,蜜爸和老二付出了很多,最后是这样的结果,他们能不寒心吗?

申请:光明顶能够把原帖复原,让大家来做个公平的评判,不就见分晓了。


同时 ,请光明顶原谅,我们不是在妄加评论,我们不是在做不和谐的事情,我们只想还原一个事实的真相。

PS:我同意光明顶的看法,不是一个地主到一个地方都是一定和管理联系的,我到珠海,因为有任务在身,没有见到蜜爸和老二,但是,听说了不少关于他们的事情,他们是很热心的,他们也是能分辨出是非对错的,原帖的图片我见到过,那明显是KTV服务小姐的打扮,硬被发帖者说成是什么什么朋友,这对我们互助游来说,对珠海的地主来说,是很不妥当的,是有损珠海的形象的,对此,我相信了解情况的人都会认为发帖者在珠海板块发这样的内容是不对的,蜜爸把贴删 了,没有什么不妥,珠海的地主对珠海的熟悉程度应该比一个外来者多的多 ,我们需要的是一个健康的网站,是一个健康的交流平台,不能被一些人给玷污 了。



love1806 发表于 3 分钟前 | 只看该作者


希望大家不要评论了,要不这个光明顶的说明贴都会被删除了!





坚持到底发表于 54 秒前 | 只看该作者


唉,难道我们只能算是  打酱油路过了???
回复 · 2009-11-29 10:59:30

回复 · 2009-11-29 11:36:14
love1806 发表于 2 秒前 | 只看该作者
我教你怎么办: 直接把我的ID封杀了,我不就回不了贴了么!你真笨
回复 · 2009-11-29 11:41:41
love1806 发表于 4 分钟前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 2009-11-29 11:46:08
love1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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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 2009-11-29 11:49:31
光明顶发表于 15 分钟前 | 只看该作者


已经把事由作了说明,不再作任何评论,管理人员调整是管理上的事务,不是论坛讨论的题目,有问题可以与光明顶联系。请不违规!

帖内回复


love1806 在 13 分钟前 说:


你把帖子置顶给大家看看吧,咋说这个也是说明贴呢!
应该是给大家看的吧?

光明顶 在 10 分钟前 说:


必要时会公布,请别把二位版主推上被评论对象!不允许再发布有违论坛主题的言论!
回复 · 2009-11-29 11:54:33
光明顶发表于 15 分钟前 | 只看该作者


已经把事由作了说明,不再作任何评论,管理人员调整是管理上的事务,不是论坛讨论的题目,有问题可以与光明顶联系。请不违规!

帖内回复


我 在 13 分钟前 说:


你把帖子置顶给大家看看吧,咋说这个也是说明贴呢!
应该是给大家看的吧?

光明顶 在 10 分钟前 说:


必要时会公布,请别把二位版主推上被评论对象!不允许再发布有违论坛主题的言论!
回复 · 2009-11-29 11:54:33
光明顶发表于 15 分钟前 | 只看该作者


已经把事由作了说明,不再作任何评论,管理人员调整是管理上的事务,不是论坛讨论的题目,有问题可以与光明顶联系。请不违规!

帖内回复


我 在 13 分钟前 说:


你把帖子置顶给大家看看吧,咋说这个也是说明贴呢!
应该是给大家看的吧?

光明顶 在 10 分钟前 说:


必要时会公布,请别把二位版主推上被评论对象!不允许再发布有违论坛主题的言论!
回复 · 2009-11-29 11:5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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