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光明顶在网内短信的另一次交锋

云中莳草人 • 2009-12-11 18:36:53 • 阅读 26309

马上注册,加入互助游,结识全国各地朋友,更深度的去旅行...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x
本帖最后由 云中莳草人 于 2009-12-12 07:33 编辑

•        2009-12-11
•         
光明顶 2009-12-11 10:54
《请停下,删贴子的手!》一帖已经删除,请注意本人的形象!身为论坛管理人员,以维护论坛的正常秩序,维护大众的利益为第一,请把故意发背离论坛主题引起矛盾的帖子的本意是什么?告知!
  请把这一次发生的被恶意删除广大地主们大量帖子,严重的破坏行为事件,您的个人认识陈述一下,等待回复!
   请不要背离为广大用户服务的轨道,任人唯亲的管理理念是很危险的!暂时先撤销管理员权限,如果做出更极端的行为,违背了论坛为更多的人服务的根本宗旨,肆意践踏了广大用户和谐相处寻找快乐的平台,后果自负。
转发
•         
光明顶 2009-12-11 11:00
在不合时宜的时候做了不合时宜的事!能够认识到吗?
转发
•         
云中莳草人 2009-12-11 12:54
荒唐之极
转发
•         
云中莳草人 2009-12-11 12:56
我正是为了维护论坛形象才发此贴
转发
•         
云中莳草人 2009-12-11 12:57
对光明顶如此幼稚的一意孤行感到好笑!
转发
•         
光明顶 2009-12-11 12:58   
维护大众整体利益是唯一管理的要求!
转发
•         
云中莳草人 2009-12-11 12:58
有气魄将本短信公布于众吗?我敢!
转发
•         
云中莳草人 2009-12-11 13:00
我的帖子就是针对恶意删同行为表述的看法
转发
•         
云中莳草人 2009-12-11 13:02
我倒想洗耳恭听光明顶对我贴不对之处逐一批评
转发
•         
云中莳草人 2009-12-11 13:05
朋友劝我不要说了,已无药可救。现在看来此有所说有理!
转发
•         
光明顶 2009-12-11 13:06   
不是论坛讨论的主题,无须评论。
转发
•         
云中莳草人 2009-12-11 13:07
光明顶这样做就是为了“维护论坛的正常秩序,维护大众的利益为第一”
转发
•         
光明顶 2009-12-11 13:08   
是不愿意在这个平台上继续玩了吗?请明示
转发
•         
云中莳草人 2009-12-11 13:09
我是在论坛不正常情况下,发表了光明顶不敢正视的看法
转发
•         
云中莳草人 2009-12-11 13:12
以上是我的回复。但不是你们想要听到的回复!
转发
•         
云中莳草人 2009-12-11 13:15
我不再奢望光明顶会从“文革”的阴影中自我解救出来。悲哀啊!
转发
•         
光明顶 2009-12-11 13:17   
已经明示我们要为大众服务的管理理念,请自行考虑!
转发
•         
光明顶 2009-12-11 13:38   
坚持不顾大众的利益,任人唯亲的管理理念不合适继任管理职务,已取消全部管理权限。继续好好地玩!
转发
•         
云中莳草人 2009-12-11 18:22   
哈哈,我在此网内无亲无故啊
转发
•         
云中莳草人 2009-12-11 18:24   
更无家人
转发
•         
云中莳草人 2009-12-11 18:27   
我将我们这次对话发到论坛上,领导不会删吧

云中莳草人 2009-12-11 18:42  


威胁是无用的,删贴是无能的

光明顶 2009-12-11 19:03  

一切不是互助游话题是不允许在论坛发布讨论的,自己把握,希望珍惜在论坛的声誉!

转发
  • 云中莳草人 2009-12-11 19:22  

    我以为,我所说的一切,正是关系的互助游的重要事宜.请不要找借口行删贴
    转发
  • 云中莳草人 2009-12-11 19:22  

    我以为,我只要正义,不要虚伪的声誉
    转发
  • 云中莳草人 2009-12-11 19:24  

    声誉不是靠恩施和退却的
    转发
  • 云中莳草人 2009-12-11 19:27  

    如你认为你是有理有节,我是处处不对,请不要顾及我的声誉,让广大地主对我发起口诛笔伐.让我无地自容


云中莳草人 2009-12-11 19:39  



如我的声誉扫地而能够换来论坛的健康发展,我在所不辞.请你光明正大地承诺,为了互助游,不删以上内容

光明顶 2009-12-11 20:09

维护论坛的秩序是我们的责任,每个人都是自由的,在论坛就必须按照论坛的管理行事!好自为之吧。
转发  
云中莳草人 2009-12-11 21:30

你的责任仅删贴一技!如此技穷!可怜之极!

云中莳草人 2009-12-11 21:46  

你的所谓“论坛就必须按照论坛的管理行事!”就是你的一种声音!就是顺我者昌逆我者亡!先生你认错形势了.现在不是40年前造反派当道之时了.醒醒吧,为了互助游的正常开展,为了广大地主的利益,不要再做贻笑大方的蠢事了。



仲一互助游----实名会员制社区,交友旅游! 提示信息



对不起,您的 IP 地址不在被允许的范围内,或您的账号被禁用,无法访问本论坛。


提示信息关闭



对不起,您的 IP 地址不在被允许的范围内,或您的账号被禁用,无法访问本论坛。



交锋到此结束
赞 (0)
云中莳草人嘉宾

发表回复

评论列表(137条)

Snap1.jpg
回复 · 2009-12-11 19:02:11
我那个被删除贴的内容,幸好被懒羊羊之前转过来:
。。。。。。。。。。。。。。。。。。
对于近期仲一网大量删贴的行为,我说下我自己的感受:
      有了网络以来,发帖是网络个体的网络行为,帖子超过一定时间,将不能改动,作为资料留在网络,只要遵守国家规定和论坛的约定,就不能被删除。网站应尽最大可能做备份,防止成员心血的流逝
     论坛成员在一定时间内删除或修改自己的言论,本无可厚非。但是,好多主题贴都有很多网友的跟帖,或图或文,都是每一个跟帖者的心血;如果,在你删除自己主题帖时,也删除了别人的跟帖,在保护自己的同时,难道说,你没有伤害到别人?珍爱自己,也请尊重他人吧!!!!
      删贴的朋友们,请手下留情吧,请让我们回忆那曾经的美好,不论在何地与何方,我们都是朋友,就让我们愉快地怀念对方吧!!!!
      对于论坛发生的事情和处理方式,管理层是否需要检讨是否有违反游戏规则之处,而规则是双方都必须要遵守的,并且规则不能溯及以往。

。。。。。。。。。。。。。。。。。。。。。。。
光明顶不能以身作则,违反游戏规则的行为,实在令人不齿。我们怀念仲一,是怀念在仲一结识的朋友,没有朋友在,我不知道还有什么理由去仲一。
回复 · 2009-12-11 19:07:06
那就让光明顶在那里玩他的吧!
回复 · 2009-12-11 19:49:22
大家来这里都有好心情吧~~~
回复 · 2009-12-11 20:08:50
呵呵
光明顶就是一个无赖、小瘪三。指望他那嘴里长出狗牙那是不可能的。
回复 · 2009-12-11 20:25:53
赶尽杀绝啊!!
回复 · 2009-12-11 20:29:52
历史总是在重复的发生! 


我们也是历史上的一个人物和角色而已! 



我们在这里开始我们的正宗的“互助游”之旅吧!:victory:
回复 · 2009-12-11 20:34:20
问候丁老师.你和张老师犯了同样错误:实话实说:'(
回复 · 2009-12-11 20:46:43
他们的所谓的“大家”到底指的是谁,早就已经欲盖弥彰啦~
回复 · 2009-12-11 20:52:56
光明顶上不光明~~~
回复 · 2009-12-11 21:02:08
我记得以前看一个故事,说一个开饭馆的在自己的门口贴一幅对联:宁让一人来千次,莫让千人来一次。
仲一现在走的就是千人来一次。
回复 · 2009-12-11 21:15:57
我很无语........也很伤心!!!

同时也为丁老师感到庆幸,庆幸你可以早点跳了出来........

在哪里玩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可以玩的开心,重要的是可以得到尊重,每个人都有自己要捍卫的底线!
回复 · 2009-12-11 21:38:15
  我听那光明顶说话的口气,怎么就活脱脱得像是一个痞子!
回复 · 2009-12-11 21:47:04
感觉光明顶的语气是白痴(大痴仲一的老爹)回答的。
回复 · 2009-12-11 22:36:40
奇了,怪了,事情都弄得影响这么大了!仲一,怎么都没有出来说句话呢?
回复 · 2009-12-11 22:38:33
真是不看不知道呀,原来还有这一出
回复 · 2009-12-11 22:55:06
奇了,怪了,事情都弄得影响这么大了!仲一,怎么都没有出来说句话呢?
秋桐 发表于 2009-12-11 22:38

仲一他老子都发话了 仲一那小子敢放P?
回复 · 2009-12-11 23:02:58
他会为他的所作所为付出代价的!
回复 · 2009-12-11 23:06:08
看来丁老师和光明顶的对话 !看来我的脑残片对他这样严重的还真不管用啊!真是感觉无药可医了!
12万会员不知道是不是10万马甲 2万地主呢?口口声声说为了广大地主的利益 我看他是为自己的利益吧?就算是为自己的利益也不至于蠢到如此地步吧?大家都走了 他何来利益?不知道仲一养着光明顶这帮人是不是专职删贴的?
回复 · 2009-12-11 23:08:12
仲一他老子都发话了 仲一那小子敢放P?
阿威 发表于 2009-12-11 23:02



    仲一就是个摆设,真正的拿主意是白痴
回复 · 2009-12-11 23:09:43
如果有媒体的朋友就好了!

报道一下这个“光明顶!

无耻!整个旧社会的痞子!
回复 · 2009-12-11 23:10:51
本帖最后由 蜜爸 于 2009-12-11 23:31 编辑

丁老师和光明顶的对话就和我们和他的对话完全一样,容不得你有任何思想。我就是觉得和他们对话完全不在一个水平线上,稍说两句,就拿出取消管理权、取消论坛通行权来威胁你。
说真的,你那的管理权有什么,要不是能为广大地主做点事,谁会看上你那点权利。他们口口声声说要维护多数地主的利益,实际却干着为他们的小利益而损害绝大多数地主利益的勾当。打着为多数地主利益的幌子,他们能把珠海地主几年累积的8000多个帖子全部删除,借口是为多数地主利益清除蜜爸;打着为多数地主利益的幌子,他们把在多数地主心目中最好的地方管理人员一撤再撤,根本不顾及地方地主的心情;打着为多数地主利益的幌子,他们置多数地主利益而不顾,把一个广大地主给予很大希望的论坛搞成家族式网络,不管你曾为论坛做过什么,不管多数地主的强烈反对,一意孤行,为所欲为,逼迫许多热心地主伤心而别;打着为多数地主利益的幌子,他们颠倒主次,把地主当成论坛的奴隶,顺我者昌,逆我者亡。
其实从进互助游的第一天起,我们是抱着一个美好的愿望,在用心呵护着自己心目中的一个好论坛。为了这个集体,有的人抛下家人不管,为互助游四处奔波呐喊,尽力扩大互助游的影响;为了这个集体,有的人拿出自己微薄的薪金,印刷出大量宣传品各处散发而不要任何回报;为了这个集体,有的人放下手中的工作,亲力亲为地接待每一位来访的地主而不计任何得失;为了这个集体,有的人彻夜不眠,为互助游的漏洞和不足出谋划策,力进忠言。
可我们看到的论坛管理者是怎么对待广大地主的呢?从厦门事件开始,他们就挥动着广大地主在论坛的生死大权,蛮横无理的对待任何一个敢和他们思维不一致的地主。他们高高在上,用连管理学ABC都不懂的低智商,棒打无辜,封杀良民,不给任何人以辩解和申述的机会。让一个个为互助游立下汗马功劳的地主挥泪而去。他们用连小学生都嗤之以鼻的卑劣手段,给他们看着不顺眼的地主无中生有,横加罪名,置对方于死地而罢休。高大全、环保风、小飞、蜜爸哪个能躲开他们的魔爪,甚至连为维护论坛长远发展多次进言的丁老师,就在今天上午又发出了多数地主都认为是好文章的帖子后,也没能躲开他们无情的大棒,让丁老师和许多跟帖附和者离开了论坛。
对这样的论坛谁还抱有希望,对这样的管理者谁还敢去追随,对这样的氛围谁会去恭维,对这样的组织谁还敢再次加入。当然,用他们的理论,中国有的是人,你走了还会有更多的人进来,从厦门事件以后的事实也是这样,但我们看到,就是这个被大家都公认的有极大发展前景的论坛,几年如一日的还保持着它那清贫的面孔,所有大型活动拿不出钱给予支持。论坛里许多省市至今还保持着极低水平的活动量和活跃度。更有甚者,用他们自己的话说,他们的工作人员还常以方便面充饥而忘我工作(此论点未经证实)。所有这些都说明了什么,只能说明管理素质的低下导致了论坛的停滞不前。尽管你们常以拥有12万地主而自豪,但稍有常识的人都知道,这种自欺欺人的数字游戏只能填充你们那一点点小的可怜的虚荣心,究竟有多少地主在论坛里活动,有多少地主挂个名后就消失的无影无踪,恐怕连你们也会感到羞怯。
好了,看着虽未谋面,但我一直都崇敬的丁老师收到如此委屈,忍不住多说了两句。虽然在珠海地主今晚的聚餐中我们都说再不和你们计较和理论,但,今晚,我食言了!
回复 · 2009-12-11 23:14:29
回复 23# 蜜爸


    我感觉,我们现在是在”抗日“!

  太欺负人了他们!!永远看不起!
回复 · 2009-12-11 23:20:50
以前的一幕幕可忍!但今日丁老师的言论遭到了卑鄙的抹杀后,感觉那个地方犹如山西的黑砖窑一样,充斥着野蛮和无耻!无奈啊,到了忍无可忍的时候了!中午时分,和客服小金的对话,使我深深的体会到了我们说话犹如放屁一样的感觉!深知了,领会了;为一切正义的力量叫好吧!
时至现在,我还有一个老朋友没有沟通,那就是为仲一投资的唯一合伙人-----身在江湖漂!
仲一没有一点遗憾,因为我的良师益友依然存在,我之所以留恋,就是留恋我的朋友,我的亲人!数日了,虽然没有参与到激烈的矛盾中,但是看也看得累了;再见吧一文不值的破省版主!不值一提的腐朽---仲一!

欧耶!
回复 · 2009-12-11 23:2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