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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悲剧本是可以避免的
每年的夏天,国内江河湖海都要吞噬不计其数的年轻生命,他们从小学生到大学学子..来自农村城市的各样家庭...。每次听闻到撕心裂肺的哭泣,每每看到电视报刊报道此类悲惨消息,痛心惋惜同情之余,我总在想我们这些“大人们”难道就不能做点什么,阻止或减低这一幕幕悲剧的频频上演吗?
如果这些孩子的家长都能像或学我大学时的一位讲师,那就会好很多!...那是大约近半个世纪前的一个夏天,我的老师正在教研室忙着工作,座机的铃声突然响起,他家内人打来电话说:十一岁的儿子(一点不会水)与邻居小孩在家门口池塘(大而深,年年都有儿童溺水)边玩耍时,不慎四人掉入塘中...,他家就在我们学校附近,骑车不到五分钟,他猛冲回家,看见池塘边围着许多人,只见他儿子已经在家门口站着,妻子正在给他脱去身上湿漉漉的衣服...,他赶忙问孩子怎么上来的?孩子回答:以前每次有人溺水,爸爸不是总说万一掉入水中:第一要沉着不慌;第二要赶紧吸气并憋气;第三要手脚伸直别乱抓乱动...。我记住了你多次讲过的话...就这样浮起来了...,左手刚露出水面就被人拖了上来...。儿子自救了捡回一条命,而其他三个孩子都不幸溺亡。
这三要的真实故事,诸位网友不妨反复说给不会水的儿孙们和周围同事、邻居的孩子们听听,也许碰到个万一就可自救逃生了。常言道“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其实这里有其科学道理,只要学过中学物理的人都知道,水的比重是1,而人体的平均比重略大于1,遇水是会渐渐往下沉的,但当人吸入空气并憋住时,由于肺部鼓起,体积增大许多,人体比重就降到略小于1,按阿基米德定律人当然就浮起来了。就是根据这一原理,我每次上游泳池,总会让一些初学游泳的人一下子找到感觉,很快就入门了。也就是凭这一原理和自信,退休之后,前些年,我就敢独自一人畅游漓江,从桂林到阳朔83公里的水路,连续游了四个白天,顺流而下顺利到达,每天在水里游泳的时间都超过十个小时...,可那比坐在船舱内透过窗户欣赏风景,感觉绝对不一样,三个字:爽极了!
当然,退休前曾经的两次旅游乘船游览过漓江,全程我都非常在意认真观察江面,水势平稳没有发现任何激流漩涡,如果有明显的大的漩涡,就意味着河底可能有暗河暗流,那就有把水面的人漩吸下去的危险,可是没有啊!那么顺流而游自然是没有问题的,后来的一切也证实了我预先的分析和判断。我从小至今一直是个痴迷的游泳爱好者,夏天无论到哪里,每逢遇到江河湖海只要它们水势平稳,我都要跳下去痛快地“到此一游”,过把瘾!同行的朋友也总不免要好心劝说:你不了解当地水底的深浅啊?我说只要会游泳,跟水深浅没关系,太平洋再深,人们也只是在其1—1.5米的表层浮游嘛!
快退休的前些年,我曾带单位的先进工作者(开中巴)去号称福建省的“夏威夷冲浪圣地”——长乐市下沙度假村海滨旅游,一下水我就直接往外游,直游到看不见后面的海岸...,遇到了一艘鱼船,我用福州话问:“师傅,这里有鲨鱼吗?”,答曰:“这难说啊!”,吓得我赶紧往回游。见到我回来了,同事们放心了,本还以为我恐怕出事了...。我笑称:怎么会呢?海水含盐比重更大,海水中人更浮!要不是考虑牵连你们,我游过台湾海峡投蒋去了!哈哈...。其实人会游泳是天生的,不是早就有报道国外医生把刚出生的新生儿直接放入水中,他们游得可欢了!想想也正常,他们在子宫时,不是整天都泡在羊水里游泳,动作大了,还把怀着他的母亲踢一下?
对于年年时而发生的溺水事件,尤其悲惨和无法接受的是,往往是那个溺水孩子没救上来,反因不当施救而多牺牲了几个孩子的性命。试想一下,假设这是发生在同一个家庭几个兄弟,本来只是一个最小的孩子溺亡,现在却变成一家几个孩子都死,这不特别惨吗?为不让这样严重的惨剧屡屡重演,我在想,各地政府和学校在认真检查并做好周围危险水域周边的防护栏和安全警戒提示板的同时,是否应该教育广大学生(甚至可以推动人大立法):严禁非专业救生员下水救人(就如战争时期战场上战士受伤倒下,任何指挥员能允许未经过一次训练的普通百姓上去救人吗?那等于是去送死!)。
同时,更应强调不提倡不鼓励未成年人下河救人的行为,免得以后的孩子们盲目追崇仿效英雄行为,而“制造”出更多的无辜年轻冤魂,引发出更多的家庭悲剧!因为溺水者频于死亡时往往本能地会死死保住任何前来的救援者,你手或脚被抱牢,再会游泳的人也只能跟他一起沉底陪死,最后打捞上来的往往是互相抱住的一串...。我觉得这样提议不叫不人道,而是更大的人道,这种事我们不得不冷静理性思维,才能避免更大的牺牲和损失!
记得进大学后我被选拔入校游泳代表队时,教练第一天“训话”的最后一点,就是特别指出:你会游泳不等于你就会救人,救生员是在很会游泳的基础上,再经过严格筛选培训(包括怎么游近和摆脱对方的死死缠抱...等许多技巧)的专业人员,国家和你们父母亲把你们培养成大学生就赋予了你们更大的责任和期待(当时的大学不多,好像那年的全国大学平均录取率还不到百分十吧),你们要对国家负责,珍惜生命,要努力为人民做出更多更大的贡献!当然,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比如有一根牢固的长绳子绑住腰部时,你才可以下水救人,那同时也要约定好每次水下时间最多二至三分钟,就得马上往回拖你上来换气一下,以确保不会产生更多的溺亡...。事后我觉得,无论站在国家的角度还是家庭的角度,教练说要确保救援者自身安全的话都不无道理,应该注意防范发生更大更多的溺亡!只是生命对任何人,无论男女老少都同等珍贵同样重要,而分成什么大学生和非大学生十分不妥了!我想也许,他是否在抬高抑或“调侃”自己?因为他自身就是前多届的体育系毕业生嘛!
乐久点喜欢直言醒人,其观点也时而异于他人,恐有所偏颇,欢迎听到不同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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